各设市教育局,杨凌示范区教育局、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,韩城市教育局,神木市、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,石油普教管理中心,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.0的意见》(教师〔2019〕1号)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.0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师办〔2019〕39号)精神,省教育厅制定了《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组织实施方案》(见附件1),现印发你们。请结合本地实际,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,制定出台指导本市中小学(含中等职业学校,下同)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组织实施的细则。严格流程,规范实施,以考核促进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实践,推动教师适应新技术变革,提升信息素养和能力,努力打造新时代高素质的教师队伍。
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组织实施方案.doc
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校本应用考核规范.doc